蒙阴县民政局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四型机关
县民政局把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作为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以钉钉子的精神,着力打造“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阳光型”民政机关。
一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学习型机关。采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创新学习手段等方式,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日一学、一周一学、一年一考),对政治理论、民政业务等方面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一日一学”,倡导干部职工每天学习1小时,每人每年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一周一学”,坚持每周五下午进行机关集中学习,定期邀请县检察院、纪委领导作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报告,请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讲民政业务知识;“一年一考”,年底组织一次考核,采取汇报、交流、测评等形式,检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成果。通过系统学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民政机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营造团结协作氛围,打造和谐型机关。在前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把加强内部团结、凝聚力量、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战斗力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凡是重大事项,局党组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不搞“一言堂”。通过民政网站设立专栏、开设意见反馈邮箱、电话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鼓励建言献策的工作机制。完善新型人际关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真诚守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互相尊重、团结和睦,倡导互敬、互信、互助、互让,努力营造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打造服务型机关。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天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使“为群众服好务,服好务为群众”的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转变服务态度,继续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设立服务台等制度,最大限度的为服务群众提供便利。对于服务态度“冷、横、硬”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打造阳光型机关。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与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相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为打造阳光型机关提供制度保障。做好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在制度“废改立”过程中,秉承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强的原则,杜绝制度执行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文件上的现象,注重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对违反制度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并汇编成册,全体干部职工一人一本,形成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的良好局面。全面公开民政工作流程,对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流程进行汇总,编印成册,免费发放,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置于阳光下、经得起考验,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局党组成员轮流带队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开展、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民政干部人人头上带上“紧箍咒”,肩膀头压上“重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