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国土局强化土地利用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近年来,郯城县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郯城县立足全县实际,积极研究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思路,转变用地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
一是节约集约用地框架体系基本形成。郯城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会议,专题布置安排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今年以来,结合郯城实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关于对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实施准入管理的意见》等配套性制度和文件,形成了涵盖土地利用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2月份,县政府成立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共处置闲置和低效用地389.3亩。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了农村粗放利用土地的复垦整理力度,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现了建设用地量的相对增加。截止目前,15个增减挂项目区中,完成拆旧4323.5亩,复垦3524.3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净增挂钩指标2751.2亩,解决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问题。
四是加强土地供应全程监管。按照"预防为主,查访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土地供应监管力度,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巡查组,分配巡查人员,对开竣工时间、投资额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强化督促监管,将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
五是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用地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始终保持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建设日益完善,执法环境明显好转,已连续四年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2011年被评为省级执法模范县,2012年度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