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向城镇重廉清政见实效
今年以来,向城镇党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探索求新、求活、求效的新途径、新方法,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抓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镇结合廉政准则、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通过党委会议、纪委班子成员会议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镇村党员干部廉政党课、办宣传专栏、廉政阵地等有效形式“加压给力”,使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法律法规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大大加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执行力,重下约束力,提升实效力,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能力,从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公车管理、行政效能、干部作风、便民服务、群众热点等领域入手,念好“紧箍咒”,敲响“警醒钟”,让党员干部力求做到“一身正气,清廉为民”。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今年加大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12次,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主观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约谈、责令整改,借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廉政预警、动态监督、有效措施、说服教育“四到位”。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题明确,有人抓、有人管,先后与112个村(社区)党支部、8个镇属、县驻镇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下发了通知书和告知书,出台了《六项规定》,制定了《八项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负责人直接抓的“三抓”责任,让党员干部时时警醒,在制度的“笼子”中前行,不越“雷池”,不触“红线”,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落实工作一路“绿灯”、一路“畅通”,达到“立竿见影、踏雪有印、抓铁留痕”的好效果,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大美向城”和创建“平安向城”搭建了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