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三维调解法化解矛盾成效显著
“还是法官有办法、有水平,在村里、镇上都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法官用法律手段一周就给调解结案了!”5月底,临沭县人民法院用“三维调解法”成功调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为71户受损村民挽回拖欠2年多的小麦补贴经济损失15744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1年12月,张疃村在上报全村农民小麦直补款时,为便于操作,向县财政局提供了刘某、万某、袁某3人在镇农村信用社的3个银行账号,用以存放本村71户村民131.2亩小麦直补款共计15744元。2012年一季度,县财政局核定后,分2次把相应小麦直补款项下拔到该3个账户中。
补贴款到账后,3名村民支取了本属于其他71户村民的补贴款据为己有,未予返还。后因村委干部换届,此事便一直搁置下来。受损村民因未拿到种粮补贴,集体先到村、后到镇要求解决种粮补贴被侵占问题。村委会、镇政府反复催要未果,受损村民很不满意,数次上访。后经报警,镇派出所传唤了3位当事人及时任村干部,进行了询问,刘、万、袁3人承认此款项属于不当得利,但仍拒不交出。今年4月,镇政府出面将3村民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超占种粮补贴款项。
临沭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分配给蛟龙法庭承办。因涉案人多、涉及民生,又是信访案件,蛟龙法庭陈清寒庭长对该案非常重视,把处理好该案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具体实践来对待,专程驱车进村调查了解案情,在充分掌握3村民侵占不当得利详情后,着手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他先后5次登门,运用情、理、法“三维调解法”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是析事明理、以理服人,劝导当事人做事要合理,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贪占;再是以情感人,给当事人讲正确处理村邻关系,不要成为全村人的“公敌”,既坏了名声还伤了感情,损人不利己;最后以案说法,告知法律对“不当得利应予返还”的规定,劝导当事人依法行事,不要闹到承担败诉、被强制执行的地步,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当事人在法官合情、合理、合法的分析与劝导下,清楚了法律规定、明了了利害关系;法官一次次地主动登门服务,热心待人、细心办案、耐心说服、诚心解决问题的工作态度,也深深地打动了3户理亏的村民。最终,在法庭开庭审理前,3户村民主动向法庭交齐了占用的村民粮食补贴款。见问题已妥善解决,镇政府便主动申请了撤诉。法庭及时组织发还,村民们领到了被拖欠2年多的种粮补贴款后,纷纷竖起大拇指夸赞法官,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