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物价局幼儿园收费公示检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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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根据临沂市物价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兰陵县物价局于2014年4月14日至6月19日对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明确,是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是否存在隐性收费等问题。
6月19日,兰陵县物价局第四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各幼儿园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最终检查,在此次检查中共发现两家幼儿园仍未进行收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向上述两家幼儿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历时两个月的专项检查工作,极大的规范了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使全县幼儿园收费公示覆盖率达98%以上,保障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深入开展全县商品及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积累了前期经验。(王富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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