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突出重点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标语、播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常识,倡导群众采取网上祭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的方式进行祭祀,摒弃上坟烧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俗。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16台次,印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播出广告200余条。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在大柏山、茶山、艾山等重点林区的重要设施所在地、坟头墓地等上山路口增派力量设卡把守,加强进山人员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收缴火种,确保火种不上山、不入林。同时,加强对老人、小孩、智障等特殊人群和情绪不稳定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专人监护,严防引发森林火灾。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森林防火巡查车6次,开展防火检查8次,出动人员40余人。
强化森林消防扑救应急处置。完善防火设施,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防火能力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瞭望台4座,护林房14座,界牌32个,瞭望覆盖率约为全区山林面积70%。同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兰山区森林防火报案电话0539-8313317,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及时调度和处置火情信息,做到有序组织、科学指挥,及时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