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步入正轨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莒南县政府出台了《莒南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县财政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宁愿少上些项目,也要优先拿出资金用于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发放。县人社局为规范丧葬补助金的申领发放程序,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丧葬补助金发放准确及时无误。
一是严格程序,明确责任。县人社局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发放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通知》,具体规定了发放丧葬补助金的条件、标准、继承顺序、办理流程和时间等内容,对乡镇(街道)人社所工作人员及村居协理员等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莒南县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对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行风热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提纲》、宣传车、村居广播等手段确保将丧葬补助金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县人社局和乡镇(街道)人社所还对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和村居人社协理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规范操作。
三是方便群众,专款专用。县人社局规定,继承人申领丧葬补助金可直接到村居人社协理员处填表申领,做到申领不出村;采取社会化发放丧葬补助金,县农保处直接将丧葬补助金打入继承人银行账户,做到领取到银行。同时,县人社局要求各级经办人员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对骗取丧葬补助金的,给予严肃处理。因经办人员原因迟报、漏报造成30日内未能办理注销登记不能按时发放丧葬补助金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4年以来,全县共计为389名符合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的领保人发放丧葬补助金233400元。随着莒南县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立,我县每位领保居民在亡故后,其继承人都可以领取600元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