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巧执积案圆当事人22年建房梦
“我的新房已经盖好了,一波三折折腾了22年真不易呐!这得感谢法院的同志帮了我大忙呀!”12月18日,在临沭县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回访时,村民季宝激动地对院领导道谢。这是该院对症下药解决难题、穷尽执行措施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又一生动体现。
现年79岁的季宝系该县某村人,与季某某系邻居。1991年底,季宝拟在本村建房,经申请获准在一处空地上建房。后因经济拮据等原因一直未建房。2003年3月换届后的村委认为该宅基地为空闲地,便与村民季某某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将该地发包给季某某,并约定承包期为20年。季某某便在该地上栽种了杨树、放置了建材。两家人对使用该地便发生了争议,季宝向村干部反映了情况,但未能妥善解决。2006年10月,季某某按约又向村委一次性交纳了5年的承包费。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季宝于2007年4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季某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归还其宅基地。季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此后,历经5年之久,先后多次调换办案人员,并采取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坚称“死也不让”,最终都未能顺利执结。今年5月,该案恢复执行,案件转至该院执行局执二庭。执行员第一次现场调查时发现,被执行人季某某常年外出打工,其七旬老父提着小凳子坐到这块宅基地上,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还对法院工作人员指桑骂槐。在和被执行人季妻张某谈话中,张某一直说都是公公不让,称只要他老人家同意,她绝无反对意见。执行员找到了“病因”,却苦无良策做通老人的工作。
一波三折,在法院执法人员入情入理的分析,利害关系的阐释下,让这位农家女真正认识到了自家人的错误,同时慑于法律的威严,张某最终劝说家人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把宅基地清理返还给了申请人。至此,这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人接着高高兴兴地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新房,终于圆了22年的建房梦。 (王金龙 朱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