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食药监局三措并举优化药品经营企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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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规定。按照新版GSP新标准及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的规定,凡是2013年伊始至5月1日前开办的药店,今年年底之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5月1日以后新开办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的配备将有力助推药品经营企业的发展及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是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对于一些规模小、效益差的药店在其许可到期后,无法达到再继续开办的条件的,在其退出市场方面,县食药监局尽可能的提供便利。
三是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引导大型企业整合药品零售市场资源,推进平邑县零售药店的兼并重组,借助执业药师配备和新版GSP实施来促进平邑县单体药店转型升级。
近期,平邑宏济堂、平邑平安堂等多家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又获得了药品经营许可。截止到目前,药品经营连锁门店数量达到67家,约占全县药店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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