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认真做好秋季一免一补工作
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莒南县教体局认真做好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部分贫困家庭寄宿生和对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实施的“一免一补”救助政策。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免一补”救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困难群众的亲切关怀,县教体局高度重视,进行了周密组织和精心安排,结合莒南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一免一补”工作的通知》(莒南教体助字[2013]2号),制定了具体的评审方案和实施细则,完善操作程序,做好学生资助对象的确定、名单公示和材料上报等工作,使评审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切实做到阳光操作,把好事办好。
明确标准,规范运作。明确“一免一补”救助资金资助项目是指“一费制”收费范围内的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定免费教科书必须限制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计划的教科书,所有教辅材料、教学音像制品等一律不在免费范围。明确资助对象为农村初级中学部分困难家庭寄宿生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重点是孤儿、单亲、重病、残疾及长期特困户家庭的学生。采取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校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财政局审批的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切实做好这项“民生工程”。
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各学校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将监督电话一并公示,接受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和公示后的材料集中上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助资金。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学生资助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滞留助学金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并追究学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