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1180名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为提高偏远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长期扎根农村,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苍山县决定自2013年9月起实行偏远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该县制定了《苍山县偏远农村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就岗位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时间、发放范围和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学校隶属乡镇政府与城区距离远近、学校与乡镇政府所在地距离远近,以及学校交通环境和工作条件等因素,按较偏远、偏远学校两个档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按每年每人800元、12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学期发放一次,于当年6月和12月集中发放。
经测算,该项政策将惠及9个乡镇63所学校的1180名教师,县财政每年需列支特岗津贴专项资金123.6万元。该项政策的实施,将引导师资力量合理流动,有效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确保全县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作者:冯立新 姜伟 编辑:侯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