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多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苍山县委、县政府出台多项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履行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把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二是强化监管,确保源头安全。严格规范农业部门认定的“三品”生产行为,依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引导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种粮大户和各类经济合作组织规范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产品抽检,清查超期、超范围、假冒使用“三品”标志的行为。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消费安全。根据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增加的实际,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大监测力度,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提高监测覆盖面,将全县规模化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对群众举报迅速及时处理,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苍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四是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从保稳定、促和谐的政治高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刘洪杰 编辑:杨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