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健全公示制度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公正
沂水县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交流的以外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了“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对招聘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沂水县对考生密切关注的招聘结果一律面向社会公开公示。一是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公开。对每个招聘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通过网站向广大考生公开,每天数次更新统计数据,考生对报名情况 “心中有数”,可以合理选择报考岗位。二是对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向社会公示,考生清楚知道自己的得分及排名。三是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加分、考核情况(定向招聘前)也向社会公示。四是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渠道公示,其中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成绩、名次等信息。通过公示,让招聘结果“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