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四举措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针对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的特点,河东区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一是加强宣传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宣传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内容;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录取程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提前进行公示,增加招生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诚信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建立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所有涉及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都签定了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工作质量。
三是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成立了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划分高中招生范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意见》,对高中招生从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招生范围、招生纪律及收费等5个方面进行了要求;下达了高中招生工作7条禁令,由教育体育局下派联系学校人员全程监督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确保考生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学校。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高中学校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招生期间,专门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文/贾彦鹏 审核/宋建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