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焦作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有效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在全市全面开展“两病”用药保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进行保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慢性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方案》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经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支付,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两病”门诊用药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参保居民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生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参保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后开始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方案》出台后的7天内,市城区首批已有59名高血压患者和37名糖尿病患者享受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据测算,全市每年大约将有60.2万“两病”患者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医保基金支出超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