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旅游局开展评选星级文明旅行社评选活动
为深入推进“四城联创”工作,扎实抓好文明旅游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强化全市旅行社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文明旅游素质,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关于印发
此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对象是在文明旅游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旅行社。各旅行社企业逐项对照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评打分,得分90分(不含)以上的,可申报5星级文明旅行社;得分80分(不含)以上的,可申报4星级文明旅行社;得分70分(不含)以上的,可申报3星级文明旅行社;3星级以下不再评定。焦作市旅游局将结合各参选旅行社企业自评打分情况和申报材料,通过实地暗访明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择优评选出相应星级的文明旅行社并授于匾牌。
同时,市旅游部门设立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对于申报前两年内旅行社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组织接待的旅游团发生不文明事件、造成社会影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服务质量投诉事件且处理不善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星级文明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