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六个精准
一是扶持对象精准。市扶贫办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房产局等单位积极配合,在最初确定贫困人口名单工作中,共同识别、比对,筛查出不符合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要求的“十一种人”近800人,确保了扶贫对象的精准。市扶贫办与市民政局开展了百日核查行动,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工作,新增122户、253人,占贫困人口0.9%;市卫计委对贫困人口中的19886名因病致贫人员进行了大病筛查;市教育局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学生数据库,我市学前至大学贫困人口2607人,占全市贫困人口9.7%。目前我市农村贫困建档立卡人口26968人,12470户,占农村人口总数6.49%,分布在全市265个村中。全市有72个贫困村,占村总数25%,贫困村平均贫困人口183人。一个贫困县--桓仁县贫困人口17061人,占全市贫困人口63.26%。另外本溪县贫困人口8453人,占全市贫困人口31.34%,四个区贫困人口1454人,占全市贫困人口5.4%。
二是项目安排精准。为搞好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先后组织了中草药种植推介会、电商微商采购贫困村农产品推介会、调整结构拓展产业扶贫会,积极推动产业扶贫,使产业扶贫成为“造血式”扶贫主线,确保因人、因户施策,采取土地流转、带资入股、企业务工、合作社带动等方式,力争使每一户都有一个可持续的稳定的产业发展项目。到目前为止,共扶持各类种养殖项目200多个,总投入3800余万元。
三是资金使用精准。2016年我市共得到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19.5万元,其中,中央扶贫资金703.7万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9.8万元。资金按照中央和省要求切块下达到县区,其中桓仁县1675.3万元(中央569.8万元、省1105.5万元,其中中央扶贫资金567.8万元、项目管理费2万元,省切块下达补助资金629.3万人、移民危房改造450万元、项目管理费22.2万元、贫困建档立卡监测费4万元),本溪县527万元(中央114.1万元、省412.9万元,其中中央扶贫资金112.1万元、项目管理费2万元,省切块下达补助资金394.9万元、项目管理费10万元、贫困建档立卡监测费8万元),平山区19.5万元(中央4.3万元、省15.2万元),溪湖区17.8万元(中央4万元、省13.8万元),明山区21.6万元(中央4.8万元、省16.8万元),南芬区48.3万元(中央10.7万元、省37.6万元),市本级10万元(中央项目管理费2万元、省项目管理费8万元)。截止目前,上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19.5万元已经按时限由市财政下达拨付到各县区和市农委,县区已经按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
四是措施到户精准。全市市直机关3410名党员、机关干部与结对贫困村点对点发力,结成帮扶对子,因人因户施策,72驻村工作队制定了三年、五年规划和2016年扶贫规划,制定措施千余条,为实现贫困户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因村派人精准。我市72个贫困村,省委省政府派驻我市8个驻村工作队、我市派驻市直驻村工作队***个,实现了省、市直驻村工作队对省级72个贫困村帮扶全覆盖。
六是脱贫成效精准。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为了提高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金融部门脱贫攻坚的工作力度,增强责任感,5月、8月、11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先后3次对各县区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落实情况、贫困产业扶贫情况、金融扶贫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导、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全市脱贫攻坚顺利进行。并将驻村工作考核纳入到市绩效考核中,增强市直机关驻村帮扶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