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检察院党组日前对《本溪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三都五城”新本溪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确保把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新修订的《实施意见》共分5个方面,包括21项措施。
市检察院党组提出,要强化检察职能,为服务和保障“三都五城”新本溪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严厉打击破坏“五大产业”战略实施的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三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生的滥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扎实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和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等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破产倒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入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所涉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努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服务和保障“三都五城”新本溪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步骤。他们提出,要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生产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有效震慑各类严重犯罪。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党组提出,要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加强对民生诉求的司法保护。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顺应群众的期待和代表的呼声,更加重视民生司法保护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保、征地拆迁、专项扶贫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推进严格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有利于群众表达诉求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及时做好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救济和生活帮助。
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把服务大局、促进本溪经济社会发展融汇在检察工作整体思路中,落实在具体部署中,贯穿于办案过程中,体现在措施成效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三都五城”新本溪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