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安监局进厅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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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2016年春节将至,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1月11日,县行服办协调综合窗口安监局工作人员6人正式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始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放业务。
本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范围为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户经过自查、申请、培训、审查等程序后,在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缴纳风险抵押金。发证时间为:1月11日—1月14日,按照全县东路、南路、西路、北路的顺序实行分片有序发放。预计 2016年春节期间全县将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40件。目前安监局窗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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