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环保局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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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今年年初,溪湖区环保局针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生态环境得到安全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出现最严重的雾霾天气,溪湖区环保局为加强环境监管,深入全区重点燃煤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四户重点排放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巡查,并对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区污染源网格化落实到办事处、社区和环保执法者身上,形成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监察到户的新格局。
“阅兵蓝”期间,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标,溪湖区环保局对全区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共关停18家重点排污企业,使 “阅兵蓝”期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0%以上。农历十月初一前后,区环保局还组织城建局、综合执法局、各办事处等单位共同参与禁烧黄标纸联合工作行动,重点安排辖区周边的环境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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