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三措并举扶持全民创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全民创业行动,是实现本溪市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本溪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本溪市全民创业五年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本溪市财政局超前谋划“任务书”,积极绘制“路线图”,及时倒排“时间表”,激发全局上下服务创业、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工作热情,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助推企业创新提档升级。应改革形势所需,在梳理、调整现有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优化科技专项配置方向,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强化风险防控和权力监督,建立“突出重点、择优支持、规范管理、追踪问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和政策环境。起草我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草案)和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单位实行奖励的具体办法;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科技项目监管体系,确保科技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今年8月,下达辽宁省第五批科技项目指标2650万元,支持14家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突出财政杠杆效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国家为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上半年,市本级共完成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25笔,贷款金额125万元;完成妇女创业贷款28笔,贷款金额209万元。累计发放财政贴息资金187,826元,其中:个人贷款贴息67,826元,小微企业贴息120,000元。拨付相关培训机构创业引导培训资金40万元、县区就业局创业大讲堂培训资金32万元、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96.39万元、本钢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补贴30万元;筹措资金50万元,支持我市电商培训工作,预计培训2000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新局面。
三是落实非税减免政策,助力创新创业浪潮。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协同各征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减负政策,预计全年减征、免征和停征各项非税收入2.2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企业发展,助力我市创新创业浪潮。据测算,我市继续落实省有关物价调节基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等项目缓征政策,为我市企业减负1.8亿元。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新政策,我市再取消和停征10项收费,免征小微企业的23个收费项目,此项政策今年将减轻我市企业负担3,800万元。市财政局一方面积极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等措施,平衡政策性短收造成的支出缺口,努力推进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