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处理报废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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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12月22日上午,全省报废气瓶集中处理启动仪式在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钢瓶检验站举行。
超期报废气瓶因存在瓶体腐蚀、厚度减薄,瓶阀密封性能下降等缺陷,极易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爆炸、火灾等危险事故;且报废气瓶内残留有一定的液化石油气,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残气爆燃或气瓶爆炸事故;如果管理不善,报废气瓶再次流通使用,将形成新的安全隐患。为此,省质监部门在全省启动开展了集中处理报废气瓶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年限最长为15年,请不要使用超期报废气瓶。另据介绍,我市今年将处置报废气瓶2500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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