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0月26日,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平安辽宁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树槐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李景玉,市政协主席、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孙旭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首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体现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会议强调,要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基础。要建立工作专班,各县区和基层单位要做到人员配备到位,配齐补强政法干部队伍。要夯实制度基础,形成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体现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成果,加强和规范城乡网络化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要增强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抓紧健全和制定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织密基层治理“党建一张网”。
会议要求,要高质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载体创建。要因地制宜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推进 “一社区(村)一载体”建设,探索“党建+市域社会治理”模式,继续完善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协调机制,总结推广“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会”“红色管家议事会”等做法。要加大督导督办力度,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工作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