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2015年本溪市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5年5月14-15日组织召开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会,会中安排落实本溪市2015年医疗器械抽验任务。
按照2015年辽宁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和抽验工作会议安排,我局2015年需要抽取辖区内生产和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共计5个品规、21批次的医疗器械。其中:医用电气设备4批次(生产1批次、经营3批次)、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5批次(经营3批次、医疗机构2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包)5批次(医疗机构5批次)、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5批次(医疗机构5批次)、体外诊断试剂2批次(医疗机构2批次,含体检中心)。
为保证我市2015年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我局制定了《本溪市2015年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实施方案》。方案中成立了本溪市局监督抽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局、县(区)局在医疗器械抽检工作中工作职责,确保我市器械抽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抽验人员严格按照省局抽验计划的要求在不同级别、类型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抽取不同厂家、不同批次的上述医疗器械,认真填写抽样记录及凭证,并索要产品注册标准(或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