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本溪”、“平安本溪”中的积极作用,5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所主任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范大明围绕全市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四项新要求。
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上要有新发展。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建设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十二五”规划顺利收官提供法律服务;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发展民营经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活动及国际国内贸易、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在推进法治本溪建设上要有新作为。要以推进法治本溪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积极履行职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要充分发挥律师执业广泛,接触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优势,自觉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成为党和政府的政治领导与人民群众生活实践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要积极参政议政,争当政府的法律参谋,参与党政机关重大决策咨询,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和论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先导性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在促进平安本溪建设上要有新突破。要坚持有利于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调解等服务功能,依法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将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要正确处理执业过程中接触到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敏感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情况,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的报告、备案及指导制度;要继续推进律师参与党委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参与各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和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通过释法析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咨询建议和群众工作,依法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排难、为党委政府解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在保障民生工作中要有新建树。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认真解决利益至上、代理不严谨、服务不热情、侵害当事人权利的问题,从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方面,提供最符合群众需要的法律服务;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要进一步做好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提高代理辩护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让所有当事人平等地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真正让无罪者免受冤屈、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