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认真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
市委民认真贯彻上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和民族团结宣传周活动,定期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关心外来少数民族同胞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部门协作。市委召开了由工商局、民委、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工商、公安、卫生、劳动等部门负有做好外来少数民族工作的责任,切实为外来少数民族同胞创业、经商、务工提供各种便利,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户口登记、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流动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适当减免有关费用。三是发挥社区作用。结合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活动,市民委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社区,有重点地进行帮扶指导,对社区办公条件实施改造。指导成立了民族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四是注重沟通交流。成了由民族宗教干部、社区干部以及少数民族代表等组成的联系网络,平山区站前社区举办了流动少数民族同胞联谊会,市伊协召开外来信仰伊斯兰群众座谈会、市公安局在开展“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中”将外来维族务工人员列入帮扶对象之一,拉近了外来少数民族同胞与当地政府、群众的距离,加深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