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岭区法院注重源头治理涉诉信访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乌伊岭区法院从讲政治、讲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积极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长期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并实行诉讼指导、司法救助等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化解了大量信访苗头和原有涉诉信访案件。
涉诉信访逐步实现了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工作目标,接待涉诉信访人数由2008年底的352人次下降到2011年底的102人次,实现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涉诉信访问题的形成有诸多历史及现实的原因,为从根本上杜绝涉诉信访,达到标本兼治,我院结合当前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的实际,主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
一是开展诉讼指导,加强立案审查。我们注重加强在立案阶段对案件的审查工作,依法慎用立案权。开展导诉服务,发放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对符合条件的尽快立案,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群体性纠纷和敏感性案件,慎重受理。对依法应当受理但不宜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政府的联系沟通,运用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狠抓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要切实做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必须认真办好每一件审判、执行案件,这是我院院长孙洪义对涉诉信访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因此全院从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入手,把涉诉信访的发生看作是对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出的更高、更新要求。不断完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建立法官业绩考核制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司法效率,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同时,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提高案件调解率,并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促使案结事了,从源头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
三是改进审判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涉诉信访因案件而起,但案件的裁判是由法官来实施的,一次不公正的言行、一个不文明的举动、一份不谨慎的文书、一次不规范的庭审,都会使当事人对法官裁判的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损害法院和法官的形象。所以,我院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官的教育、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以诚以信待人,以法以理服人,以德以廉感人的作风。
四是坚持司法救助,加强人文关怀。我们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实际的优势,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主阵地,扎实抓好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切实增强保障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弱势群体诉讼,坚持开展司法救助,开通困难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司法为民阳光热线,实行电话立案、***立案和假日法庭、预约调解等多种服务,多渠道方便群众诉讼,让司法为民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