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局纪委三措并举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桃山局纪委在2011年度案件查办工作中,严格依纪依法,坚持文明安全办案,积极采用三项措施。一是集中领导力量办案。桃山局在办案过程中要求纪委常委班子每名领导都参与办案工作,定期召开党委办案例会,不定期召开大要案协调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办案工作,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的领导保障。二是集中主办案人员力量。该局大力加强办案科室人员配备,将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及时调配到案件检查一线,加强查案一线力量。在查办大要案时,突破科室间的界限,强化与协调组成员单位的配合力量,为确保完成案件查处工作提供保证。三是集中后勤保障。在确保查办案件人力资源的同时,林业局将有限的财力、物力优先使用在办案用车、办案经费、办案设备上,全力满足一线需求,为办案提供保证。2011年共查办案件11件,其中大要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元,提前完成了市纪委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