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区利用七项便民措施推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覆盖范围,信访、劳动保障和法院等与困难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接受群众申请,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受理等服务方式,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三是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各法律援助受理部门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确保线路畅通、处理及时。
四是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及时向受援人通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是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 件,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
六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在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各个环节强化援助质量管理,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放监督卡,做好受援人***回访工作,设立投诉电话,公开网络邮箱,规范投诉处理反馈工作,促进改进作风、完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