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3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本溪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城市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及完善旅游产业六大要素工作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刘垠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市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省关于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下定决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坚决打赢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在做好持续***监督工作的同时,要深入调研,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为我市国有资产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运营提供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本溪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会后,市政府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按照核定的债务限额,全面规范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金融风险。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债务的产生和偿还等预算监督,看好人民的“钱袋子”。
刘垠指出,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我市城市建设改造维护管理和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及完善旅游产业六大要素计划安排情况报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今年的工作当中,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在工作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全年全程做好调研、视察、***监督等工作。会议表决通过的《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案》,强化了地方立法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了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刘垠要求,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履职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集聚正能量,释放精气神,全力促振兴”,以高标准、有实效的人大工作,推动我市落实“4+2”着力要求、实施“4+3”驱动、培育壮大“6+2”新增长点。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树立原典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落实能力,按照247、365时间节点想问题,实施1.5倍工作法,与市委、市政府同心同向同调同力,为本溪全面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福泰、龚振福、李萌娇,秘书长姜伟出席会议。
副市长杨军生、曲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人大代表履职学习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