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
(2015年1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魏增嘉受市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审议意见,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意见》,为有效促进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市政府督查、审计等部门加大了整改***督办力度,首次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参加了重点单位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促使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了较好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和违法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和完善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仍然存在个别部门整改主动性不强、个别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继续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和***督办力度,对个别未得到有效整改、屡查屡犯以及难以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追责问效,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及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预算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行政,不断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加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等方面问题的审计督查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拨、管、用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和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指定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路线图,坚决整改到位。确因机制体制原因难以整改的,要研究对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机制体制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