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省环保厅抗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近日,由于受天气、供暖外部输送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遭遇罕见的重污染天气。为了应对此次突发的天气状况,我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最大程度地把雾霾对我市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据了解,截至11月8日,我省除丹东空气质量为良外,其余13个城市均为重度污染以上天气。其中沈阳、大连、本溪等8个城市AQI值达到500,我市AQI综合指数已连续3天超过200,形势非常严峻。据专家介绍,11月初全省进入采暖期,燃煤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大,加之近几日东北风将上游吉林、黑龙江地区重污染带输送至我省,同时,受槽前西南气流影响,导致区域传输污染物滞留,再叠加本地污染物的积累,是形成目前大范围重污染状况的原因。预计11月9日8时至11月10日8时,市区、本溪县仍将有霾。
11月8日下午,我市组织环保系统收听收看了省环保厅抗霾电视电话会议,并对抗霾工作进行部署。9日上午,市政府又紧急召开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按照程序启动了大气重污染三级黄色预警。按照应急预案,我市将按照大气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小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城市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根据空气相关湿度等气象条件,每日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等。市政府还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燃煤锅炉采取应急措施,加大打击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强化尾气超标机动车辆监管。同时,各有关部门还要按照《本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要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信息,确保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
为了积极落实省、市抗霾工作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已严格按照《2015年本溪市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7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环境检查和督导工作,对重点燃煤企业、供暖企业,环保执法人员已进厂入驻实行24小时监管。各县区对辖区内的燃煤企业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抗霾期间,市蓝天办将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随时了解我市的气象条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为有效应对空气污染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