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司法局积极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
棚户区改造是国有林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艰巨任务。此项工作在新青区开展以来,区司法局结合本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使民生工程深入民心,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是新青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活动,积极投身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的工作中,把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此,区司法局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入户宣传组,并且在局长的带领下,全局党员干部深入棚户区,深入居民住户家中,挨家挨户,对棚户区改造的意义、目的、政策进行宣传,把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怀传达到每家每户,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在宣传棚改政策的同时,广泛排查因拆迁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及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作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一是宣传突出重点。为加深对棚户区改造的理解和认识,着重对棚户区的概念进行宣传。由于居民住户的文化程度有高有低,对政策的理解力有限,针对部分群众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补偿、回迁等方面产生疑问,宣传工作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二是工作注重实效。为了把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抓出成效,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到棚户区,挨家挨户开展宣传发动和政策讲解工作。为了准确掌握拆迁户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又不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我局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奔波于各家各户,还专门选择吃饭时间到各家宣传。
三是拆迁与维护稳定同步进行。我局在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把拆迁工作同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棚户区改造工作能不能解决好居民群众的拆迁与回迁问题,是引发上访事件的关键,解决不好就会造成社会不稳定,也会使棚户区改造工作停止不前。因此,我局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做为出发点,贯穿于拆迁工作的整个进程当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