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2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1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3.15权益日这天,金山屯区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在花园街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来自学校、移动、农行、信用社、邮政及部分个体工商业户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活动中来,他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常识,并提示消费者如何选购家电、如何辨别农资商品、什么是商品标识、购买商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等,努力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工作人员深入到星河药店,对所售药品进行了执法检查。与此同时,区工商执法人员还现场授理了一起消费投诉。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定的消费知识,在选购商品时必须索要正规***及三包凭证,确保商品售出后消费者得到的合法权益。
区委常委副区长侯颖杰同相关单位领导一起来上街头参加了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