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美溪区院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伊春市美溪区院立足检察职能,倾心关注民生,积极探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为该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检察联络制度。该院积极走访当地林场(所)、街道社区、厂矿、学校,就检察工作如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进行调研,并牵头召集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林场(所)、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召开检察机关服务基层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美溪区人民检察院与林场(所)、街道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着力建立服务联系基层长效机制。目前,已在各林场(所)、街道社区先后开展法制宣传、咨询、讲座、调研等10多项活动,得到了全区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是实行不捕案件回访制度。该院进一步延伸执法办案职能,大力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抽调组织人员对近两年作出不捕决定的 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逐案回访,充分了解作出不捕决定后强制措施的变更、刑罚执行以及刑罚执行完毕后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的情况,强化了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了社会安定秩序。
三是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工作。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该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针对亲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的案件,注重运用刑事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减少社会对抗。目前,已有1件故意伤害案当事人成功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创新法律监督方式。该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切实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力度,促进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后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派出所配合制约的意见(试行)》,规范刑事案件侦查活动;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工作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强化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诉讼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