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二初级中学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市第十二初级中学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投稿:市教体局 来源:时间:2018年12月04日
为増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11月30日下午,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邀请驿城区检察院的六名检察官到我校开展珍惜青春,远离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为建立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法制教育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特聘请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颖等三位检察官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为她们颁发了聘书。
法制副校长余颖的致词,从我是谁,来干什么?和你是谁,应该怎么做?等问题展开,一下子吸引了同学们的目光,激发了同学们的兴趣。她用浅显的道理和通俗的语言,向同学们阐释了法律的严肃性、公平性和约束性,以及公民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必要性。她表示,担任法治副校长既是崇高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结合自身职能,以案释法,以案讲法,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希望进一步增加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同学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积极向上,远离违法犯罪。今后,区检察院将把这项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用检察蓝为第十二中学及市区中小学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随后,陈岩、刘艳丽和王孟阳三位检察官分别以法制辅导员的身份,以《如何远离聚众斗殴》《反对校园欺凌,守护校园平安》《牵手跨过网络上的人生陷阱》为题,结合真实案例,从不同角度就反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网络诈骗,远离犯罪做了生动讲解,并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同学们一边听、一边记,认真回答检察官们提出的问题。一张张校园欺凌恐怖的画面,一个个违法犯罪惊人的数据,无不触动着同学们幼小的心灵。让大家懂得不仅要学法懂法用法,更要从自身做起,做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整个宣讲活动组织有序,气氛热烈。
同学们表示,作为未成年人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遇事要保持冷静,机智勇敢,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危害社会的事情,要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珍惜美好的学习时光,以真才实学回报家长和社会。
袁景立校长对本次法治宣讲活动进行了总结,他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积极投身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工作之中。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但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更要努力做到自重、自律、自强、自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