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市人社局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8年06月27日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季度制定治欠保支专项行动计划,二季度组织非法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规范举报投诉处理程序,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100%,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657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0.2185万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08起,协调处理208起,补签劳动合同人数12088人,为3718人追发工资待遇2236.005万元。
二是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继续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总结推广各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在全市所有县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备的计算机等硬件设施,使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每个网格1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2名监察协管员。制定监察协管员管理、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网格巡查和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各项制度,为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长期稳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整合劳动保障监察资源,着力解决个别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等问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廉、务实高效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四是切实做好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案件上报和社会公布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建立网络舆情的分析监控、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网络等新兴媒体对劳动者权益维护事件报道的***和分析,做好对网络上出现的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的处理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强与住建、财政、公安、工商、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查处违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与住建、法院等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完善监察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刑事案件移送制度,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的法律监督作用,扩大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