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马河区总工会开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活动
为保护广大职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近日,乌马河区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活动。乌马河区总工会主席高春禄出席了宣传活动。
9月30日,乌马河区总工会在乌马河区主要街道开展了《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活动。《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和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和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出示宣传板8块,悬挂条幅3幅,设置宣传台一处。极大地营造了宣传声势。
这次宣传活动,在加深职工对《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理解,增强职工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让全区职工更加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