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区着力抓好十项共享工程不断改善提高试点村村民生活质
西林区灯塔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村,村民与镇内居民混居。两年来,西林区委、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在十个方面实现了城乡资源共享,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质量,推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
一是试点村道路与全区居民共享,试点村全部完成通村公路建设,实现了村内主街硬化铺装,并修建了硬质排水边沟。二是饮用水与全区居民共享,实现了饮水安全。三是清洁能源与全区居民共享,电、气等清洁能源在农村使用率100%。四是住与全区居民共享。受益于城区改造,已经有30多户村民拥有了楼房,预计到2010年,将有一半的村民住上楼房。五是生产、生活用电与全区居民共享。六是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农民书屋、培训娱乐等社区建设工作与全区居民实现了共享。七是文化休闲广场、灯光球场、健身器材等问题设施与全区居民实现了共享。八是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与全区居民的共享。九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实现了与全区居民的共享,卫生管护、垃圾清理全部由环卫工人清扫,。十是有线电视、通讯事业实现了与全区居民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