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驻马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驻马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投稿:市水务局 来源:时间:2017年07月04日
6月27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下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
《规划》首次全面覆盖了驻马店市所有行政辖区,拟定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发展蓝图,为今后一个时期驻马店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划定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易发区,为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涉及水土流失的6个贫困县(确山、上蔡、平舆、泌阳、汝南、正阳),实施重点治理,通过发展水土保持特色产业,实施水土保持精准扶贫。
《规划》提出了近期2016~2020年,初步建成与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使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千米。远期2021~2030年,基本建成与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现有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千米。
《批复》要求,驻马店市水利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