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司法局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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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汝南县司法局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
投稿:市司法局 来源:时间:2017年03月16日
3月15日上午,汝南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职能作用,联合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盐业、烟草、联通、移动等20多家单位在莲花广场广场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了大型法制宣传标语,搭设了法制宣传台、法律咨询台、假冒伪劣产品曝光台。选派律师现场为群众讲解《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解答消费者的法律咨询。此次活动还印制发放了法制宣传材料,并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结为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等七大亮点发放到群众手中。此次活动有效引导了消费者明白消费、科学消费,大大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消费者的法律咨询8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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