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工商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投稿:wtt 来源:驻马店日报时间:2016年08月04日
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精神,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精心组织,紧急行动,确保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强化组织领导。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商职能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制订了《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7月14日,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全市工商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县(分)局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强化执法检查。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煤炭、石油焦,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高污染燃料等商品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管档案和台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行业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办照,坚决取缔无照散煤、高污染燃料经营户。
强化质量抽检。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质量连续性定向***抽检,倒逼经营者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市工商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商品煤及蜂窝煤抽检20个批次,适时向社会公布商品抽检结果,强化对经营者的信用约束。
强化督导检查。7月25日至7月28日,市工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工商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每个县区抽取2~3个散煤销售点进行督导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实行催办督办工作制度,做到不拖不压不误、快办快结快反馈。同时,要求各县(分)局定期对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市工商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督导情况及存在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