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丰局坚持四项制度保证棚改工程质量
一是坚持招投标制度,确保施工单位资质。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工作,公开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遴选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参加竞标,保证了中标单位具有符合相关建筑工程规定的资质。二是坚持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与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服务合同,由监理公司派出专业人员跟班作业,对工程进行专业监督。成立了由监察科、基建科、技术监督科、司法局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后,对棚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监督。邀请退休职工、个体业主、动迁户等各层面人员作为监督员,对全局棚改工程进行群众监督。三是坚持项目法人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基建程序履行职责,对工程建设、资金配套等事项进行了书面承诺,并组织项目可研论证、报批、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到了主体具体、责任明确。四是坚持项目合同制度,依法实施工程建设。工程初始,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服务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了棚改工程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