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工商局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驻马店市工商局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投稿:市工商局 来源:时间:2015年06月18日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市场秩序,加强汽车市场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驻马店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自在全市范围内对汽车市场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全面清查汽车经销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的主体资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标签标识不规范或者无中文说明,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商标侵权的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三是查处汽车经销商搭售产品、强制消费,利用汽车团购、保险代办、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旧车评估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四是查处汽车经销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标识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是开展对汽车经销商销售合同的检查,依据《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汽车经销商的汽车销售格式条款合同有关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是查处违反汽车三包规定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重点检查在汽车三包期内,是否存在只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和更换零配件或部件的服务,免除了在保修期内为消费者提供更换整车和退车的责任和义务,退换车难等行为。
七是对销售与维修一体化的汽车经销商,着重审查汽车经销商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汽车维修项目,引导和监督其建立汽车售后及维修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汽车配件进销货台账,对维修服务的内容、时间、项目、维修质量保证期等进行登记,做到服务记录可查、配件来源可查,修理项目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