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局团委制定工作考核机制努力推进共青团工作
桃山局团委制定工作考核机制
努力推进共青团工作
近日,桃山局团委制定下发了《桃山林业局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全面建立了团的工作考核机制。此次在团的工作内制定工作考核机制旨在充分发挥各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推动全局团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努力形成争先创优、创新进取的良好局面。
此次下发的考核办法,将纳入考核的基层团组织,按属性划分为生产经营单位、辅助生产单位、学校三种类型,以基础工作、交办工作、信息工作和特色工作为基本内容,将团的工作分为基础分、附加分和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明确了评分标准。为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局团委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奖惩办法,对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团组织授予当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团组织负责人授予当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作为下一年度市级或市级以上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培训和予以支持的重点对象。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团组织负责人,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履行推优职能。对工作不力,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团组织负责人,团委将建议同级党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