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法院审务公开得民心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审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汤旺河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把审务公开作为树立法院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把一切审务活动公诸于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转变了群众的诉讼观念,践行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司法为民深入民心。
一、公开审判运行。坚持从审判方式入手,通过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落实审判活动公开运行机制。一是坚持立案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程序,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困难。二是坚持庭审公开。全面坚持公开审判原则,所有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在开庭前发布开庭公告;允许公民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任何案件;在审判活动中,坚决做到双方当事人争议公开、举证质证公开、辩论公开、认证公开等。三是坚持裁判公开。除简易案件外,所有的裁判文书必须做到公开案件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公开法院认定的事实,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诉讼各方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情况,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四是加强执行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采取的执行措施、作出的裁定、决定进行公开,积极推行执行异议公开听证制度。
二、强化法律宣传。把为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和服务作为审务公开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帮助百姓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开展诉讼指导。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当事人参与诉讼指南》;向诉讼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等资料,指导当事人正确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二是建立回访制度。责成案件承办人在庭前、庭中及庭后各个环节,随时回访当事人,主动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达到转变作风、提高质量、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目的。三是开展送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多种有效形式,将法律知识送进百姓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会议,征求对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以加强监督促进审务公开,保证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