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经信委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经信委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评议时间
2018年10月—2019年3月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
(三)完成本级人代会确定的政府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五)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尤其是打赢“九场硬战”等情况。
评议内容以2017年换届以来为主。
四、评议办法
评议工作采取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重点工作现场查看、发放调查问卷、工作访谈、常委会审议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信箱:jhsrd1128@163.com。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