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将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5月6日下午,金华市区居民生活供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举行,现行“一口价”将改为阶梯水价制度,以提高居民节水意识。继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和舟山之后,金华将成为全省第7个实行阶梯水价的地级市,在浙中城市群中率先破冰实行阶梯水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目前,市秋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今年底前将投入试运行,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自2001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处置成本却随着工艺改进在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今年全省上下吹响了“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号角。对居民供水价格进行改革,今后多用水多掏钱,有助于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将适度弥补污水处理成本,给污水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6日,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消保委等相关部门以及消费者代表,纷纷建言献策。据悉,物价部门将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的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决策。
★第一级月用水量16立方米,你家够用吗?
居民阶梯水价将全国推行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居民阶梯水价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满足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两部委要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第一级拟定16立方米/户·月
此次市区居民供水价格改革的核心,是推行以鼓励节约用水为导向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保证大多数居民用户基本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对家庭多耗水部分执行更高的水价标准。
推行居民阶梯水价的重要前提,是“一户一表”要全面普及。2005年底市区上一次居民供水价格调整酝酿时,就曾提出过推行阶梯水价的设想。但鉴于当时还有相当部分的居民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条件不成熟而未实施。
根据6日的听证方案,拟对“一户一表”用户人口3人及以下的每户生活用水分为三级用水量:第一级用水量为每月16立方米及以下,供水价格按现行1.8元/立方米执行;第二级用水量为每月超过16~30立方米(含),供水价格按第一级的1.5倍即2.7元/立方米计收;第三级用水量为每月超过30立方米以上部分,供水价格按第一级的3倍即5.4元/立方米计收。
考虑到部分家庭人口较多,为满足这部分家庭的用水需求,方案拟定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基数每月相应增加5立方米。以年为计量缴费周期。 对于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按第一级阶梯水价即1.8元/立方米计收。
听证代表倾向提高第一级用水量
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代表最关心的是第一级用水量定多少为宜?因为它要确保80%居民家庭的生活用水需求,又要起到鼓励节水的效果。
提交听证的第一级标准每月每户16立方米,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呢?据介绍,2013年市区“一户一表”用户中,80%的月均用水量在13.5立方米,考虑到居民用水每年递增因素,参照省内其他城市第一级水量的标准,拟定每户(3人及以下)每月16立方米为第一级。
对此方案,多数听证代表认为每户每月16立方米标准偏低,不少居民家庭可能不够用,建议适当提高到18立方米至22立方米。
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家庭不是三口之家,而是四口之家、五口之家,有些子女经常要回家看看父母,或者是三代生活在一起,都要增加用水量。另一方面,“单独二孩”政策实行后,未来四口之家会越来越多,以三口之家的用水量来制定标准不是很合理。尽管方案已考虑到多人口家庭的因素,但从便于操作的角度看,还是以提高第一级基数为宜。
6日,还有听证代表提出,从横向看,省内已实行阶梯水价的地级市中,每月每户第一级绍兴是20立方米,宁波、温州、嘉兴均是17立方米,这些缺水城市都比市区的听证方案要高。
★居民到户价每立方米2.4元或2.5元,你选哪个?
污水处理费调整已势在必行
6日听证会的另一个重点,是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
“市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自2001年市秋滨污水处理厂投产以来,一直执行每立方米0.35元的标准,在省内同类城市中已经偏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日前向市物价局提交申请:在兼顾各方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合理水平。
申请调整理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五水共治”需要,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将由现在的国家一级B类标准提升到国家一级A类标准;二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将于今年底投入试运行,新增投入成本明显增加,当前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明显偏低;三是污泥处置方式由卫生填埋改为高温焚烧,处置成本由每吨55元提高到了180元。
在权衡利弊后,市物价局认为,适时适度地调整污水处理费是必要的,但要完全补偿成本,提价幅度将会太大,宜逐步调整到位。结合市区的用水结构,建议本次污水处理费加权平均标准先行达到每立方米1.2元。
居民和企业单位谁多承担点
对污水处理费调整,市物价局拟定了两套听证方案,自备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按同类同价计收。
方案一:以每立方米计,居民用户上调至0.7元,加上1.8元的供水价格,到户价格为2.5元;非居民用户分为一般工业1.9元、非工业1.7元、重污染2.7元三类,加上2.35元的供水价格,到户价格分别为4.25元、4.05元和5.05元;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7元,加上3.3元供水价格,到户价格为5元。
方案二:以每立方米计,居民用户上调至0.6元,加上1.8元的供水价格,到户价格为2.4元;非居民用户分为一般工业2元、非工业1.8元、重污染3元三类,加上2.35元的供水价格,到户价格分别为4.35元、4.15元和5.35元;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8元,加上3.3元供水价格,到户价格为5.1元。
对比两套污水处理费收费方案,听证代表们发现:第一套方案,居民用户收费标准比第二套方案略高,非居民用户和特种用水收费标准比第二套方案略低;第二套方案相反,居民用户收费标准比第一套方案略低,而非居民用户和特种用水收费标准比第一套方案略高。污水处理费调整,如何在居民和非居民两大类用户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是听证会需要考量的一个焦点。
听证代表建议考虑多数居民利益
对提交听证会的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物价部门之前已评估了调价影响,认为尽管调整幅度较大,但到户价格的绝对值不高。以每户月均用水量16立方米测算,方案一:月增支5.6元,将拉动CPI上升0.1个百分点;方案二:月增支4元,将拉动CPI上升0.07个百分点。
“原来每立方米0.35元,现在调整按0.7元算,涨幅达100%,实在太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毕竟已经10多年没有调整了,如今在“五水共治”的背景下,由于成本的提高,进行适度调整也是需要的,但调整幅度一定要考虑到大多数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
多数代表倾向于方案二,即从0.35元调整到0.6元,减少对居民支出的影响。但也有部分听证代表对两套方案均持反对意见,认为需要进一步降低调整幅度。
市消保委秘书长孙立新等听证代表认为,城市供水是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一定要体现公益性的原则,考虑多数人的实际承受能力,让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供水事业的财政投入,让居民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政府加大民生投入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