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上调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记者裴姝婧)记者10月2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宜昌市将从1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7年11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1320元、1225元、1100元三个档次,分别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50元三个档次,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由现行的15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
其中,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夷陵等5个城区执行1500元/月(16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枝江执行1380元/月(14.5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宜都、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等7地执行1250元/月(13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0:29: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