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屯区召开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会议
8月21日,金山屯区召开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区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
区人劳局局长马继良在会上传达了8月11日伊春市召开的养老保险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实施细则》中规定, 五七工、家属工确定范围包括:1、纳入人员所具有的我省城镇户口,应当是本人在五七厂、家属厂工作期间至2009年6月17日下发的《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之前取得的。2、纳入人员应当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也未享受其他相关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3、纳入人员在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4、纳入人员需在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
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录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我市继森工混岗集体、老知青和地方老知青养老问题解决后,我市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新突破,它解决了五七工和家属工老有所养的问题,五七工和家属工曾经为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她们在劳动力短缺时和工人们一起参加上山清林,植树和木材加工等劳动,现在年龄大了,没有收入,作为地方一级政府,曾积极向上级反映她们的老有所养问题,现在省政府终于出台了这项把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各部门要掌握和理解这次政策的含义,向百姓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使这件惠及群众的好事家喻户晓。刘录江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要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部署,把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政策要求,做细工作,使这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把这项惠及百姓利益的好事办好,办不好就要问责,要在年底前把这项工作完成,把养老金发放到家属工手中,让百姓真正受益。
山上各林场所、街道社区负责人、工资员及区机关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